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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大鹏半岛旅游提示
www.szbaoan.com.cn 2008-9-30 9:07:05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浏览 次
【本报讯】(记者 蔡良焕)“十一”黄金周大幕开启,市假日办昨日就“十一”黄金周的大鹏半岛旅游向市民和游客发出节日旅游提示。
旅游提示内容包括4项:一是不到未经旅游开发的山体、海域等地游览,以免发生危险;二是不乘坐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存在安全隐患、无牌无照的客运船舶和休闲渔船;三是不光顾未经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牌照,属于非法经营的海上餐厅、海上旅馆等海上休闲场所;四是目前大鹏半岛的旅游资源大多未进行全面开发建设,景点设施不完善,不具备大规模接待游客的能力,特别在整治期间,建议游客理性选择出游,错开旅游高峰期,减少或避免盲目前往。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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