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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新法中房产商虚假宣传重罚20万
www.szbaoan.com.cn 2007-11-5 13:03:16 来源: 宝安信息港 浏览 次
房产商虚假宣传重罚20万
对于未明示节能信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修改后的节能法第八十条规定,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节能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严禁单位“免费能源福利” 修改后的节能法规定,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修改后的节能法进一步明确,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据新华社电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下午表决通过了《节约能源法》等4部法案。以下为新法案的要点解读: 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为了防止“换一届领导换一个规划”现象,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28日通过的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城乡规划法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方可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城乡规划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告 为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且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城乡规划法还特别强调,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还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此外,城乡规划经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民事诉讼法—— 明确申请再审的具体事由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将申请执行期限确定为2年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申请执行的期限明确为2年。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对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加重处罚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增加了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曝光等处罚措施。 律师法—— 律师会见被告不被监听 律师法修订草案原来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被监听。修改后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律师“法庭言论”不受法律追究 新修改的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此条规定实际上是对律师在法庭上的代理或辩护的免责规定,对律师正常开展工作非常重要。”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正友认为,这一规定,也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修改后的律师法中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同时,新修改的律师法还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节约能源法—— 节约资源定为基本国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修改后的节能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同时,该法案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指出政府机构是节能法监管的重点对象。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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