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如水中蝴蝶的多宝鱼。
疑含苏丹红的红心鸭蛋。资深法官认为要收集购物发票、医学证据并不难,但要打赢维权官司不容易,因为得看“因果关系”
本周,含苏丹红4号的红心咸鸭蛋、喂过多种禁药的多宝鱼接连曝光被查处,食品安全问题再次被推向风口浪尖。那些吃了“红心鸭蛋”和多宝鱼的食客,可能如刺在喉。一些消费者会问,除了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这些“黑心”的产销者外,健康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拿他们有什么办法没有?本报记者请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永升和民法学者、资深法官、市五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渝军,为消费者分析支招。
事件回放猛药养出多宝鱼养鱼人自己也怕吃
近日,河北红心鸭蛋被查出含有苏丹红后,引起全国关注。质检总局随后对全国蛋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七家蛋制品企业的8个批次产品,涉嫌含有苏丹红。
继“红心鸭蛋”事件之后,上海又从30件多宝鱼样品中监测出了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及氯霉素、孔雀石绿、红霉素等渔药残留,部分样品的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
多宝鱼学名大菱鲆鱼,原产于大西洋海域,是世界公认的优质比目鱼之一。由于游动时体态优美,宛如水中之蝴蝶,故又称“蝴蝶鱼”。我国上世纪90年代中叶开始从欧洲引进养殖,几年功夫就在我国山东、河北、辽宁等沿海一带形成大产业。由于该鱼属于低温鱼类,其养殖最高水温不宜高于摄氏20度,给养殖带来一定难度。
这种鱼对欧洲人来说并不新奇。古罗马人早就把它当作了美味,还给它起了个“海中雉鸡”的名字。在欧洲,由于它的肉质鲜嫩、口感清香,是制作鱼排和鱼片的上好原料,大有挤占牛排市场的势头。
一位养殖多宝鱼的老板透露:目前,多宝鱼养殖太乱,药下得太猛,出事是迟早的。据媒体记者调查,多宝鱼养殖地的人们因为下药太多,“从来只卖不吃,因为不敢吃。”
中国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咸鸭蛋、多宝鱼致癌的说法不准确。专家介绍,“苏丹红饲料可以使动物生癌”,指的是长时间、大剂量使用这种饲料,能使实验动物致癌。目前没有苏丹红4号对人的致癌证据,国际癌症研究组织将它列为可疑致癌物。
产销有毒食品最高判死刑“因为消费群体很大,含苏丹红的鸭蛋和吃了禁药的多宝鱼,对消费者潜在影响比较大,对有关行为人应以犯罪论处。”西政李永升教授认为,对这两起事件的肇事者,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产销有毒有害食品构成《刑法》第144条规定的产销有毒有害食品罪。“它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类似,但有区别。”李永升解释,投放危险物质罪是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而对“红心蛋”和“多宝鱼”的违禁养殖者而言,他们的目的是非法牟利,客观上可能危及了公共安全,但他们不是冲着消费者健康和生命而来,而是冲着利润和金钱而来,因此该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对产销有毒有害食品罪,只要生产了或销售了就构成既遂,对不特定多数人产生危害的人进行处罚,也是该罪名隐含的意思之一。所以如果为了牟利,发生在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中,而客观产生了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也应算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出现伤亡,情节就更严重了。该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收集证据容易打赢官司难
“只要认为自己因食用红心鸭蛋、多宝鱼,导致健康、生命等权利受到侵害,都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学者、资深法官、市五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渝军表示,消费者可凭发票、小票等购物凭证,作为起诉证据。
但要认定构成侵权,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几个构成要件:一是要证明损害结果,即举证证明自己所受到的伤害,如头晕、呕吐、失明或其他病症,且所受伤害自己说了不算,应有权威机构如医院的证明。二是要有侵权行为存在,即被告非法添加了苏丹红、违禁药品等行为。这可以以国家有关部门的查处为证。三要证明被告有主观过错,即实施添加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王渝军说,在民事索赔中,要收集以上这些证据不算难,但要打赢该类维权官司不容易。
因果概率很大能成功索赔
王渝军称,比起一般的侵权案件,这类案件中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一般有很大争议,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这类因食品安全导致“隐性、慢性”的身体受损,索赔的难点也在于此。
王渝军说,以前,举证是要求证明二者有必然联系,而根据最新司法理念,证明标准有所降低,适用“概然性证明标准”,即消费者只要能证明有相当的因果联系:因果关系概率很大,很大程度上接近于必然导致的情形,就能够认定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王渝军说,这对消费者更有利了,但仍有难度。一个患了癌症的人,也没有相关的科学依据、鉴定结论或专家证明,就不能说是红心鸭蛋或禁药多宝鱼惹了祸。如果消费者能找到符合侵权责任的所有构成要件,除了可根据法律对号入座索赔外,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肖玉采写 |